
12月17日,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,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清廉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。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,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程新主持。
学校纪委书记刘迎春从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修订的背景、特点和亮点、严在何处和如何贯彻落实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解读和说明。
程新书记强调,要深刻认识中央修订《中国共产党清廉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意义,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,深刻领会,自觉遵守。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,带头践行清廉自律规范,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、敢于担当的问题。要敢于较真、善于较真,运用批评教育、组织处理、纪律处分等手段,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。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,做到讲规矩、守纪律,知敬畏、存戒惧,自觉在清廉自律上追求高标准,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。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逐条学习,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,牢记各项清廉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。
10月18日,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清廉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。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《准则》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、优良传统作风,紧扣清廉自律、坚持正面倡导、面向全体党员、突出关键少数,强调自律,重在立德,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、够得着的高标准,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,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。《条例》坚持纪法分开、纪在法前、纪严于法,突出政党特色、党纪特色,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、组织纪律,围绕党纪戒尺要求,开列负面清单,强调他律,重在立规,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。
撰稿:陈敏 摄影:刘怀柱 编辑:张伟 编审:丛晓峰